龍過脈步道路基已被掏空,待整修。(記者詹士鈴鐺線拉提推薦弘攝)

2017-08-23 16:29

〔記者詹士弘/雲林報導〕6月3日水災造成林內山區山洪爆發,重創龍過脈步道,部分步道路基掏空,路面流失,林內公所報林務局搶修,但林務局卻以步道由公所養護為由,撇清責任,並直指部分步道已恢復成行水區,建議公所將步道改道;公所無果凍矽膠隆乳奈,步道改道能地方說了算嗎?

林內鄉長張維崢表示,龍過脈步道是雲林使用率前3高的步道,平時或假日都有不少民眾至此登山、健行,6月3日水災發生後,大量降雨造成山洪爆發,龍過脈步道不少路段遭山上沖下的土石覆蓋,部分路基掏空,路面沖毀,步道雖未中斷,但已處處暗藏危險。

張維崢指出,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治山課已展開部分沖失野溪護岸整治工作,但針對較高處的受損步道,卻表示維護管理責任是林內鄉公所,非他們權責,讓他傻眼,哪時候步道成了公所的財產?平時公所幫忙林務局清理維護步道,怎麼發現有危險後,步道就變成公所管理?

治山課長許文奕表示,由於野溪下游處接近民宅,為保護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,林務局啟動緊急搶修,重做護岸,經費約40萬元;至於上游路基流失的步道,由於太靠近行水區,如果現址重修,總長度恐達百米,恐耗資數百萬元,而且山洪爆發也可能再度被沖毀,並不建議重修,讓行水區保持通順。

許文奕表示,如果公所將現有受損步道找替代道路,不僅經費可能只需10萬元,而且可以避免危險地段抽脂費用,是否可行,可以再作評做;但新路徑恐用到林務局所管理土地,改道需經林務局同意。

許文奕說,目前非林務局管理的步道或林道,一般的農路或產業道路都是由地方政拉皮府管理,龍過脈步道不算林務局管理的。

「水土保持及步道移線,權責在林務局。」張維崢強調,這是林班地,地方政府權限沒那拉皮權威推薦麼大,如果因步道遲未整修,導致登山客受傷,該怎麼辦?安全第一,盼林務局正視。

相關影音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eralds35451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